第四十二章 书,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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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温度的太阳把天空洗得格外干净,透亮透亮。成都的冬天很难得有这么一个晴朗的天气。成都的冬天几乎每天被阴愁不断的黑云笼罩,阴霾着一张难看的脸。乌蒙蒙的天气看起来都败坏心情。
“受不了,何时能够出出阳光呀,人都快发霉了。”这是成都人冬天里最多的抱怨。他们向往南方天气的温和如初,也羡慕济南的冬天,更仇恨四季如春的昆明。
“呵呵,哈哈,嘻嘻。”见到刘子燕不高兴的脸如同失去活力的花朵,詹小宇做着各种搞怪的动作逗她开心。“晨曦的气温依旧恶劣得像个大魔头,再躺下去睡睡吧!中午吃午饭我叫你。告诉我想吃什么,趁你这几天生病我可是把厨子练得出神入化了哟,小心我会超过你成为家中的厨神哟。吃鸡蛋炒酸菜好不好?我炒得很好吃呢,糟糕,家里没味精了,中午炒鸡蛋还没味精呢。”一惊一诈的搞怪表情,似如一个天真的孩子。
“扑哧。”刘子燕子突然猛地大笑,呛得眼泪都渗出来。笑话,这绝对是今年最受欢迎最流行的笑话。有没有搞错呀老兄,炒鸡蛋要放味精?连做菜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还好意思说做菜达到出神入化。
詹小宇知道刘子燕在笑什么,配合得天衣无缝挠头装茫然。预期的效果已达到,目的是为博得子燕一笑,她笑起来很好看,不论是微笑还是没心没肺的大笑,笑起来像朵魅力永存的秋菊。花就应该常笑才会永远美丽。为博得她一笑,他故意说错话,毕竟是苦练过几天厨艺的怎么可能不懂得基本的常识。
“你笑什么?我很好笑吗?倘若真那样就好了,我把我的照片往网上一搁,立马成为网络红人。”他装傻可谓是一绝,无论是从动作上,语调上,还是神色上,各个方面演绎得维妙维肖,配合得天衣无缝。不去拍戏,是导演的一大损失。
“炒鸡蛋不可以放味精的。”刘子燕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不再笑。再笑,肺会出问题是必不可少。手比划的动作都有些散乱,并不一气呵成。
“为什么炒鸡蛋不能放味精?难道会,难道会被毒死?早餐我做的鸡蛋饼里面就放有味精,快吐快吐。”一边继续装傻,一边装作恐慌拍刘子燕的背叫她吐。这么优秀的千里马没被伯乐发现,可真是电影界的重大损失,否则什么金鸡奖,金马奖,奥斯卡奖,那是手到擒来,什么天王,影帝,那是唾手可得。
“不是啦,怎么会死呢?鸡蛋里放味精会死的话我岂不是早被你的无知毒死了?鸡蛋本来吃的就是鲜味,而且味精也是提鲜提味,混合在一起反而会破坏鸡蛋本身的鲜,导致口感差,反胃。”刘子燕拉开轻拍自己背部的手,呵呵比划。还说要成为家中厨神呢,说大话吧?
“哦!”詹小宇受教般感谢的回答。强憋住狂笑的冲动,竭力保持不苟言笑的认真神态,“原来是这样,我还以为是……没事就好。”转身背对着刘子燕偷笑,没有声音的口形,傻瓜。
“再睡会吧,凛冽的空气咄咄逼人。伤口没有痊愈,睡在被窝里比较好。”詹小宇轻言细语,扶她躺下,把她的熊猫垫在身后。
“睡得太多,头沉得闷。我想起床嘛,我在床上呆了五天耶!”刘子燕拿过梳妆台的笔和纸反抗的写下。稍有血色的脸上是空姐般经久不变的微笑,真真切切,不虚伪不故作。
“不睡也好,睡得太多对大脑不好,万一睡成白痴怎么办?哈哈,白痴。”詹小宇嘻笑地开玩笑,然后蹦哒跳起来闪到一边,他料定刘子燕会伸手打他。果然,她的手扑了空,受力下落。
她折腾起床,手腕的伤口不小心碰到,痛得她嘟起嘴,一脸无辜。
“窝在被窝里吧,暖和。我在这里陪你说话好不?”他健步如飞过去阻止她下床。“我有礼物送给你,在床上等我。”扶她靠在熊猫上,拉过被子盖住她的腿。
詹小宇从外面抱着一个500ml的吊针瓶子进屋,瓶子里有水。他走到床边把瓶子塞进被褥放在她的腿上,是暖和的。然后在她脸上痞子气的摸了下。“这是我的礼物。”
她怔怔地望着他嘻笑的脸,很温暖很灿烂,春天阳光洒在牡丹花上的感觉。礼物,这个?未免太寒酸吧,算什么礼物。不过她很喜欢,如同瓶子的水,暖和和的。
“哪儿来的?”她抱出瓶子在脸上滚了滚,乐呵呵地嘻笑,寒酸的礼物对她却是珍贵无比,暖手更暖心。
刘子默把詹小宇找回时,带到刘子燕房间见她。她沉睡得安详,额角缠着纱布。睡觉的姿势特别怪异,大部分身体都凉在外面。刘子默纠正她的睡姿,拉过被子盖她的身体,被子被拉起来,触目惊心,被子里全是湿湿的血迹,一股浓烈的血腥扑鼻。她手腕的纱布早被她扯掉。
刘子燕被送到医院打了一夜吊针。出院的时候詹小宇拿了两个吊针瓶子。可以拿回去装热水暖手。
刘子燕在脸上滚了滚,热乎乎的。递给詹小宇,詹小宇在窗户前张开双臂,微微昂起头呼吸,然后转身做出蹲马步的姿势,右手合闭,有手臂垂直放在摊开的左手上,转三个圈,立正,双手合十向刘子燕鞠躬,“多谢女施主施舍,贫僧有。”
刘子燕摇头,继续给他,亮起纸条。“你拿去暖手,我要看书。”然后像模特一样左右手各捏住书的两端展示书,封面有破裂的痕迹。
詹小宇看到书名,《1995—2005夏至末至》。很熟悉,好像,好像在哪里见到过。右手搭着脑袋冥思苦想。很眼熟,哪里见到过呢,图书馆?不可能,我从不去图书馆的。辛文的书包里?更不可能,他连教科书都不带。哪里?哪里?哪里?在哪里看到过?
他闭上眼睛,把脑海里遥远的记忆统统翻出来一一过滤,删除。好像想起一点点来,是的,一定是和雨蝶一起看这本书的。对,是和雨蝶一起看的,这是郭敬明的小说。
“傅小司,陆之昂,立夏。”终于想起来,他像小孩子得到糖似的高兴得蹦起来,笑容纯真,真切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刘子燕沙沙在纸上写下疑问,既惊讶又失落。她本打算把这本书给他看的,毕竟是本好书,她不厌其烦足足看过好几遍。看样子他是看过。
“呵呵,我看过嘛。”詹小宇挠头苦笑,眼睛里快速闪过不真诚的诡异。他其实没有看过这本书,他是个不爱看书的孩子,唯一看过的长篇小说是郭敬明的《一梦三四年》,而且还是在雨蝶的叨唠下才看的。至于《1995—2005夏至末至》的情节是雨蝶看后缠在他耳边蚊子一样嗡嗡诉讲。
“你很喜欢看书?”詹小宇问。
“郭敬明的很喜欢。”
“他的你全都看了?”
“除奇幻外几乎都看了,奇幻也看了《幻城》《无极》《天下》,他的书真的很好看,尤其是这本我最钟爱。”刘子燕洋洋洒洒在纸上写下。
“哇!”詹小宇张大嘴巴,不会吧,怎么可能对他的书如此痴迷。看着摊开的书被眼泪和汗水混合后浸泡得发黄,就知道她定是看过N遍。“你买书岂不是用掉很多钱?好像郭敬明的书在书店里卖得比较贵耶!”
“我从来不会买书,我都是去书店看。”
“这本是?”詹小宇显得有些不高兴,明明你手上拿着书还说不买书,你当我是瞎子还是白痴。
“这是我在地摊上花两块钱买的旧书。”呵呵笑,笑得很俏皮。
“要是郭敬明知道你不肯为她花一分钱的话他气得想杀掉你,或者在书里写死你。”詹小宇俏皮的吓唬她。
“才不会呢,他人那么好。”刘子燕吐吐舌头,“这本书里你最喜欢哪个人物?我最喜欢陆之昂,虽然傅小司才是主角,不过我觉得他是温室里的花朵,几乎一切风雨都是陆之昂在替他遮挡。他很软弱,遇事就只会封闭起来。还有就是程七七,书中没有交待她为什么要立夏离开傅小司,没有拆穿她的阴谋,没有细写她的目的。尽管故事最后她给人印象不是很好,可是又让人恨不起她来,因为书中没有交待一切,我觉得这里郭敬明写得非常棒。”刘子燕揉揉酸痛的手腕,写字真的很累人。想到没说话来的直接简单,心里有一点小沮丧。
“呵呵。”詹小宇不自然地笑,根本没看过不知道怎么回答。以前雨蝶对他讲过好几遍故事情节,他不感兴趣忘得差不多了。“我还是喜欢傅小司,毕竟他是主角。既然作者都喜欢他让他做主角,我们没有反抗的意见,应该一如既往支持。”这是他强有力的借口。
“书中的友情真的让我好向往。”刘子燕若有所思地缓缓写,心不在焉。
“书?情?那是小说耶!拜托,怎么能拿到现实生活中来做对比呢?”詹小宇困惑,现实生活能和书比吗?一个现实一个虚拟。
“或许吧!”神色黯然。
瞧得刘子燕患得患失的模样,确定她是被书中的感情所牵引不能回到现实。“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叫我小宇哥,我会像子默一样对你很好。其实现实中也是有友情的。”
“真的吗?”刘子燕高兴得几乎要从床上跳下来。几秒钟后再次阴沉起脸,难道他真的对我没有感觉?只是想我做他妹妹?唉,算了吧,他唱歌那么好听,人也优秀,你是哑巴耶!别痴心妄想。处理好心情,舒畅地比划,“我不介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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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受不了,何时能够出出阳光呀,人都快发霉了。”这是成都人冬天里最多的抱怨。他们向往南方天气的温和如初,也羡慕济南的冬天,更仇恨四季如春的昆明。
“呵呵,哈哈,嘻嘻。”见到刘子燕不高兴的脸如同失去活力的花朵,詹小宇做着各种搞怪的动作逗她开心。“晨曦的气温依旧恶劣得像个大魔头,再躺下去睡睡吧!中午吃午饭我叫你。告诉我想吃什么,趁你这几天生病我可是把厨子练得出神入化了哟,小心我会超过你成为家中的厨神哟。吃鸡蛋炒酸菜好不好?我炒得很好吃呢,糟糕,家里没味精了,中午炒鸡蛋还没味精呢。”一惊一诈的搞怪表情,似如一个天真的孩子。
“扑哧。”刘子燕子突然猛地大笑,呛得眼泪都渗出来。笑话,这绝对是今年最受欢迎最流行的笑话。有没有搞错呀老兄,炒鸡蛋要放味精?连做菜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还好意思说做菜达到出神入化。
詹小宇知道刘子燕在笑什么,配合得天衣无缝挠头装茫然。预期的效果已达到,目的是为博得子燕一笑,她笑起来很好看,不论是微笑还是没心没肺的大笑,笑起来像朵魅力永存的秋菊。花就应该常笑才会永远美丽。为博得她一笑,他故意说错话,毕竟是苦练过几天厨艺的怎么可能不懂得基本的常识。
“你笑什么?我很好笑吗?倘若真那样就好了,我把我的照片往网上一搁,立马成为网络红人。”他装傻可谓是一绝,无论是从动作上,语调上,还是神色上,各个方面演绎得维妙维肖,配合得天衣无缝。不去拍戏,是导演的一大损失。
“炒鸡蛋不可以放味精的。”刘子燕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不再笑。再笑,肺会出问题是必不可少。手比划的动作都有些散乱,并不一气呵成。
“为什么炒鸡蛋不能放味精?难道会,难道会被毒死?早餐我做的鸡蛋饼里面就放有味精,快吐快吐。”一边继续装傻,一边装作恐慌拍刘子燕的背叫她吐。这么优秀的千里马没被伯乐发现,可真是电影界的重大损失,否则什么金鸡奖,金马奖,奥斯卡奖,那是手到擒来,什么天王,影帝,那是唾手可得。
“不是啦,怎么会死呢?鸡蛋里放味精会死的话我岂不是早被你的无知毒死了?鸡蛋本来吃的就是鲜味,而且味精也是提鲜提味,混合在一起反而会破坏鸡蛋本身的鲜,导致口感差,反胃。”刘子燕拉开轻拍自己背部的手,呵呵比划。还说要成为家中厨神呢,说大话吧?
“哦!”詹小宇受教般感谢的回答。强憋住狂笑的冲动,竭力保持不苟言笑的认真神态,“原来是这样,我还以为是……没事就好。”转身背对着刘子燕偷笑,没有声音的口形,傻瓜。
“再睡会吧,凛冽的空气咄咄逼人。伤口没有痊愈,睡在被窝里比较好。”詹小宇轻言细语,扶她躺下,把她的熊猫垫在身后。
“睡得太多,头沉得闷。我想起床嘛,我在床上呆了五天耶!”刘子燕拿过梳妆台的笔和纸反抗的写下。稍有血色的脸上是空姐般经久不变的微笑,真真切切,不虚伪不故作。
“不睡也好,睡得太多对大脑不好,万一睡成白痴怎么办?哈哈,白痴。”詹小宇嘻笑地开玩笑,然后蹦哒跳起来闪到一边,他料定刘子燕会伸手打他。果然,她的手扑了空,受力下落。
她折腾起床,手腕的伤口不小心碰到,痛得她嘟起嘴,一脸无辜。
“窝在被窝里吧,暖和。我在这里陪你说话好不?”他健步如飞过去阻止她下床。“我有礼物送给你,在床上等我。”扶她靠在熊猫上,拉过被子盖住她的腿。
詹小宇从外面抱着一个500ml的吊针瓶子进屋,瓶子里有水。他走到床边把瓶子塞进被褥放在她的腿上,是暖和的。然后在她脸上痞子气的摸了下。“这是我的礼物。”
她怔怔地望着他嘻笑的脸,很温暖很灿烂,春天阳光洒在牡丹花上的感觉。礼物,这个?未免太寒酸吧,算什么礼物。不过她很喜欢,如同瓶子的水,暖和和的。
“哪儿来的?”她抱出瓶子在脸上滚了滚,乐呵呵地嘻笑,寒酸的礼物对她却是珍贵无比,暖手更暖心。
刘子默把詹小宇找回时,带到刘子燕房间见她。她沉睡得安详,额角缠着纱布。睡觉的姿势特别怪异,大部分身体都凉在外面。刘子默纠正她的睡姿,拉过被子盖她的身体,被子被拉起来,触目惊心,被子里全是湿湿的血迹,一股浓烈的血腥扑鼻。她手腕的纱布早被她扯掉。
刘子燕被送到医院打了一夜吊针。出院的时候詹小宇拿了两个吊针瓶子。可以拿回去装热水暖手。
刘子燕在脸上滚了滚,热乎乎的。递给詹小宇,詹小宇在窗户前张开双臂,微微昂起头呼吸,然后转身做出蹲马步的姿势,右手合闭,有手臂垂直放在摊开的左手上,转三个圈,立正,双手合十向刘子燕鞠躬,“多谢女施主施舍,贫僧有。”
刘子燕摇头,继续给他,亮起纸条。“你拿去暖手,我要看书。”然后像模特一样左右手各捏住书的两端展示书,封面有破裂的痕迹。
詹小宇看到书名,《1995—2005夏至末至》。很熟悉,好像,好像在哪里见到过。右手搭着脑袋冥思苦想。很眼熟,哪里见到过呢,图书馆?不可能,我从不去图书馆的。辛文的书包里?更不可能,他连教科书都不带。哪里?哪里?哪里?在哪里看到过?
他闭上眼睛,把脑海里遥远的记忆统统翻出来一一过滤,删除。好像想起一点点来,是的,一定是和雨蝶一起看这本书的。对,是和雨蝶一起看的,这是郭敬明的小说。
“傅小司,陆之昂,立夏。”终于想起来,他像小孩子得到糖似的高兴得蹦起来,笑容纯真,真切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刘子燕沙沙在纸上写下疑问,既惊讶又失落。她本打算把这本书给他看的,毕竟是本好书,她不厌其烦足足看过好几遍。看样子他是看过。
“呵呵,我看过嘛。”詹小宇挠头苦笑,眼睛里快速闪过不真诚的诡异。他其实没有看过这本书,他是个不爱看书的孩子,唯一看过的长篇小说是郭敬明的《一梦三四年》,而且还是在雨蝶的叨唠下才看的。至于《1995—2005夏至末至》的情节是雨蝶看后缠在他耳边蚊子一样嗡嗡诉讲。
“你很喜欢看书?”詹小宇问。
“郭敬明的很喜欢。”
“他的你全都看了?”
“除奇幻外几乎都看了,奇幻也看了《幻城》《无极》《天下》,他的书真的很好看,尤其是这本我最钟爱。”刘子燕洋洋洒洒在纸上写下。
“哇!”詹小宇张大嘴巴,不会吧,怎么可能对他的书如此痴迷。看着摊开的书被眼泪和汗水混合后浸泡得发黄,就知道她定是看过N遍。“你买书岂不是用掉很多钱?好像郭敬明的书在书店里卖得比较贵耶!”
“我从来不会买书,我都是去书店看。”
“这本是?”詹小宇显得有些不高兴,明明你手上拿着书还说不买书,你当我是瞎子还是白痴。
“这是我在地摊上花两块钱买的旧书。”呵呵笑,笑得很俏皮。
“要是郭敬明知道你不肯为她花一分钱的话他气得想杀掉你,或者在书里写死你。”詹小宇俏皮的吓唬她。
“才不会呢,他人那么好。”刘子燕吐吐舌头,“这本书里你最喜欢哪个人物?我最喜欢陆之昂,虽然傅小司才是主角,不过我觉得他是温室里的花朵,几乎一切风雨都是陆之昂在替他遮挡。他很软弱,遇事就只会封闭起来。还有就是程七七,书中没有交待她为什么要立夏离开傅小司,没有拆穿她的阴谋,没有细写她的目的。尽管故事最后她给人印象不是很好,可是又让人恨不起她来,因为书中没有交待一切,我觉得这里郭敬明写得非常棒。”刘子燕揉揉酸痛的手腕,写字真的很累人。想到没说话来的直接简单,心里有一点小沮丧。
“呵呵。”詹小宇不自然地笑,根本没看过不知道怎么回答。以前雨蝶对他讲过好几遍故事情节,他不感兴趣忘得差不多了。“我还是喜欢傅小司,毕竟他是主角。既然作者都喜欢他让他做主角,我们没有反抗的意见,应该一如既往支持。”这是他强有力的借口。
“书中的友情真的让我好向往。”刘子燕若有所思地缓缓写,心不在焉。
“书?情?那是小说耶!拜托,怎么能拿到现实生活中来做对比呢?”詹小宇困惑,现实生活能和书比吗?一个现实一个虚拟。
“或许吧!”神色黯然。
瞧得刘子燕患得患失的模样,确定她是被书中的感情所牵引不能回到现实。“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叫我小宇哥,我会像子默一样对你很好。其实现实中也是有友情的。”
“真的吗?”刘子燕高兴得几乎要从床上跳下来。几秒钟后再次阴沉起脸,难道他真的对我没有感觉?只是想我做他妹妹?唉,算了吧,他唱歌那么好听,人也优秀,你是哑巴耶!别痴心妄想。处理好心情,舒畅地比划,“我不介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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